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

冯小刚《芳华》国庆惨遭下架,这是怎么啦?

冯小刚导演的《芳华》,被撤出国庆节档期!这是怎么啦?

就在前几天,看过点映的朋友们纷纷对我说:《芳华》是今年最好的国产电影,冯小刚导演生涯最佳作品,中国的斯皮尔伯格。可是现在......


现在看来,这些赞扬如此荒诞,就像是讽刺。

在影片已经过审,拿到龙标,大面积推广,预售票,甚至点映了多场之后,为什么还会被撤档?

有人说,是因为题材敏感。对越自卫反击战,这是一个30多年来,没人敢拍的敏感题材。


有人说,是因为尺度太大。其中一段长达6分钟的长镜头,表现了战争的极端残酷:被地雷炸得血肉横飞,16岁士兵被烈火焚烧,年轻生命被沼泽吞噬...


冯小刚导演说:我要传达给观众的,绝对不是宣扬战争的力量。我不会歌颂战争,我是想让观众看到战争的残酷。

这些观念和近期国产战争题材电影的价值观,都不太一样。孰优孰劣,不言自明。


究竟《芳华》是一个怎样敏感的故事?以至于为剧组招来这么多麻烦!现在在无法看到电影的日子,我们先看看小说吧...


01:被赶下神坛的雷又锋

上世纪70年代中期,成都,某部队文工团。

刘峰,大家都叫他:雷又锋。如果你把汉语拼音的元音放慢:L—i—u,十分之一秒的短暂停留,就读成了:雷又锋。


刘峰的外号并非浪得虚名,他是一个雷锋式的好人。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,修理改善,哪里就有刘峰。就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,刘峰也会被请去敲打。
他心灵手巧,做木匠是木匠,做铁匠是铁匠,电工也会两手。

刘峰经常穿着两只不同的鞋,左脚解放鞋,右脚是一只白色软底的练功鞋。他右腿单腿旋转不灵,一起范儿人就歪,所以有空就要练几圈。《芳华》电影海报的设计灵感,正是来源于此:


因为刘峰太好了,所以很多人都希望他犯点儿错,露点儿马脚什么的。

人之所以为人,总得有点儿臭德行,比如欺负一下弱者,说说强者的闲话;比如趁人不备,悄悄的倒点炊事班的香油;或者偷挤别人的牙膏什么的

但这些毛病,刘峰都没有,他好得有点失去了人性。


刘峰的人设崩塌,是从他喜欢上林丁丁那天开始的。

林丁丁,上海女孩,细皮嫩肉,手脚轻微的不协调,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,看她走路的人都会暗怀着一丝担忧:可别摔着了。


那一天,声乐演员在练习前踢腿,刘峰冲他们大吼:认真点,使点劲!

丁丁使劲一踢,把一个东西从她的灯笼裤管里发射出来,落在了刘峰的脚下。这可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,半截被血泡糟的卫生纸,只有梢头是白色,其余部分惨烈的猩红…

这是1977年的夏天,文革已经结束,政治气候已不那么沉重。

穿花衬衫的人越来越多,夜里出去遛弯的男女归队越来越晚,军营里甚至秘密传看起了《少女之心》手抄本,(少女之心:关于讲性冲动,三角恋的爱情故事)


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刘峰终于把林丁丁搂在了怀里。在那个炎热的夏夜,他的手滑进了丁丁的衬衣,抚摸着她的后背,触碰到了内衣纽扣…

然而这一幕被人看到了,紧接着对刘峰的批判拉开了序幕。那是一个“讲坏话”被正义化,荣誉化的时代。军营里的每个人,包括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人,都说了很多很多坏话。

刘峰反正已经落水了,不痛打他几下说不过去,会得罪大多数人。只要是落水了,人也好,狗也好,都要被痛打,那是一种宣泄,也是一种狂欢:刘峰表面上学雷锋,内心是资产阶级的茅坑,臭得招苍蝇,脏得生蛆…


不久之后,中越战争爆发,他刘峰被调到了野战军。

刘峰被炸断了一只手,他那只结实灵巧的右手,修过地板,掏过下水道,补过军装,摸过丁丁后背的右手,永远的被丢在了异国战场上…


02:讨人嫌的何小曼

何小曼(电影中改名为何小萍),是军营里最不受待见的女生。她有很多招人嫌的恶习:吃饭的时候,偷偷藏两个馒头,熄灯后躲在被子里吃;一小块毛巾,又洗脸,又洗澡,面孔擦擦,屁股也擦擦…

但何小曼这些古怪习惯,并非凭空而来,在她身上也有很多荒诞离奇的故事。



父亲被打成右派,父亲死后,母亲嫁给了一个南下的老干部。但何小曼留下了永远的政治污点,她的生命由此不可逆转的流淌着父亲的命运走向。

她是一个右派份子的女儿,是一个嫁入红色家庭的寡妇的拖油瓶,小曼成为了家庭里唯一携带“右派基因”的孩子。


何小曼内心的不安感,驱使着她形成了特异的生活习惯。比如,只要厨房没人就拿吃的,动作比贼还快;母亲夹给她一块红烧肉,她会马上杵到碗底,用米饭盖住,等大家吃完离开,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的啃。

保姆说,她就像是农村里的狗,找到一块骨头舍不得一下啃掉,就挖个坑埋起来,还在上面撒泡尿,深更半夜再刨出来啃。


小曼暗暗对自己说,一定要逃离这个家庭,不惜任何代价。

应差阳错中,何小曼进入了文工团。她从最招人嫌的红色家庭成员,变成了文工团最招人嫌的女兵。


在“触摸事件”之前,刘峰和何小曼之间的距离,就像天和地一般遥远:一个是学雷锋标兵,一个是右派的女儿。

但随着刘峰被赶下神坛,他们的命运轨迹,具备了产生交集的可能性…


03:冯小刚的文工团情结

1978年,冯小刚入伍,在北京军区战友京剧团任美术设计。

战友文工团的漂亮女兵很多,冯小刚在他的《我把青春献给你》中这些写道:她的长相我已经不记得了,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光洁…优美的颈部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,使脖子看上去更白,领章看上去更红…

冯小刚说:直到今天,我都想为这个细节拍一部电影,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。


我不知道《芳华》的电影剧本与小说有多少重叠,抑或是一个崭新的故事。但我很期待这部冯小刚电影,它是一部充满禁忌色彩的青春片。是在沉重大时代里,被围困和扭曲的青春故事。


原著作者严歌苓,1971年入伍,从12岁到25岁在文工团跳了8年芭蕾舞。

她说:故事是虚构的,但细节全是真实的,哪里是排练厅,哪里是练功房,我脑子马上能还原当时的生态环境,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。

小说被推荐给冯小刚之后,导演立马拍板,翻拍电影。初剪完成后,冯小刚邀请严歌苓看片,观影中严歌苓几度落泪。


当然了,书中的一些大尺度描写,估计很难被拍成电影。

比如,对越反击战期间,有个新兵在战利品里,发现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圆球,他不知道这是美军生产的微型手雷,就拿在手上这儿抠抠,那儿捅捅…那天军队在搞庆功宴,锅里炖着红烧肉,轰的一声,炸得人肉红烧肉都分不清。


严歌苓把《芳华》中的人物,放进烟尘滚滚的时代,让我们看着他们沉沉浮浮,他们的愚蠢与睿智,他们的自私与高尚,他们的浅薄与深邃…

这样一个故事,这样一部电影,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在国庆档期消失了...

我忽然想到冯小刚导演的一个演讲,他说:当一个导演,坐在电脑前...你明明知道这样好,但是你还要把它往不好了改的时候..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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